-
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的活动。律师见证与公证相比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律师见证的程序比较方便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22
-
拆迁当事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积极协助估价机构实地查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拆迁估价机构可以直接依据所能收集的资料进行估价并出具估价结果,估价机构估价失实的相关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nbs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18
-
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经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鉴定估价报告结果存在问题的,由估价机构承担鉴定费用;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原估价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98
-
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鉴定意见作为拆迁管理部门行政裁决的依据。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94
-
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74
-
各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市房产管理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按各自职责对房屋拆迁估价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可以取消其房屋拆迁估价资格,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23
-
(1)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2)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90
-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鲁价费发〔2008〕178号http://www.zhengshou.net/济南、济宁、德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320
-
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http://www.zhengshou.net/鲁价费发〔2010〕243号威海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14
-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莱芜、菏泽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3〕13号莱芜、菏泽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你们关于调整征地地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254
-
关于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243号威海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威海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威价办发[2010]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87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举例来说:张某是某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其房屋的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08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26
-
应当包括:(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货币补偿金额;(3)补偿安置方式;(4)搬迁期限;(5)当事人需要约人的其他事项。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包括安置房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98
-
应当包括:(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货币补偿金额;(3)补偿安置方式;(4)搬迁期限;(5)当事人需要约人的其他事项。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包括安置房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85
-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85
-
房屋拆迁相对而言,其涉及的法律关系稍微复杂一点。大体看来,可分为两个阶段。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拆迁人颁发拆迁许可证为界,此前所进行的土地征用、拍卖、拆迁范围的确定、拆迁公告的发布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96
-
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相对于拆迁人和行政管理机关,被拆迁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具体而言,被拆迁人的下列权利易受到侵犯:&nb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06
-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应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配套规定,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82
-
房屋拆迁因补偿安置形式不同,其协议分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和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次数: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