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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到2022年4月1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历下区、天桥区、平阴县、历城区,淄博市桓台县,成都市青羊区,临沂市河东区,聊城市茌平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面临征地拆
发布时间:2022-04-11 点击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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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
发布时间:2022-04-11 点击次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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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未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的时间进行限定,但其仍应在合理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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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
发布时间:2022-04-07 点击次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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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二)项之规定“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
发布时间:2022-04-07 点击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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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鲁1602行初108号原告高某。委托代理人刘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滨州市滨城区粱才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1111号,统-社会信用代码:113716020043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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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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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到2022年4月8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市中区、济阳区,临沂市沂水县,济宁市任城区,青岛市崂山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案件沟通活动。面临征地拆迁的朋友们请提前2
发布时间:2022-04-06 点击次数: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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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子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
发布时间:2022-04-02 点击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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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被告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及附属物,但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拆除原告房屋及附属物行为合法,也未提交规
发布时间:2022-03-30 点击次数: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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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
发布时间:2022-03-30 点击次数: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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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在征收工作中,停水、停电、设置围挡等行为属于征收工作的一部分。供水、供电等企业按照政府的指令,作出终止相关服务的行为系配合完成征收工作,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政府承担。根据先搬迁后补偿的原则,在原告未签订补偿协议,未安置的情况下,指挥
发布时间:2022-03-30 点击次数: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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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某、刘某、何某、王某、金某诉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莒县闫庄街道办事处、莒县公安局行政赔偿五案(网上开庭)时间:2022年3月28日9点—12点地点: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人:陈老师、刘老师、何老师、王老师、金老师被告: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8 点击次数: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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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即使系该项目建设单位与原告进行结算,也应视为受被告委托行为,被告辩称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故被告应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向原告支付剩余款项。二、因被告未能在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36个月内向原告交付安置房屋,按照《菏泽市201
发布时间:2022-03-28 点击次数: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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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一、虽然单政发(2020)1号文中确定了单曹路改造项目的责任单位并不是莱河镇人民政府,但莱河镇人民政府未能向本院提交已有相关单位授权其对原告房屋实施拆除行为的证据。故对于莱河镇人民政府超出协助范围的自己主导的行政行为,应由其自己承担
发布时间:2022-03-26 点击次数: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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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被申请人在实施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前,要先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并催告再审申请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再审申请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被申请人可以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该强制拆除决定应予公告,限期由再审申请人自行拆除,法定期
发布时间:2022-03-24 点击次数: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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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
发布时间:2022-03-23 点击次数: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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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被告街道办称是其委托队伍对涉案房屋进行的拆除,其工作人员和被告城管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在外围负责安保。被告街道办认可是其实施了涉案房屋的拆除行为。原告的证据不能证实被告城管局实施了拆除行为。故本院认定涉案房屋的拆除系被告街道办实施。被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点击次数: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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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两份内容不一的市中政土征告字(2011)16号《征收土地公告》均为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提供,证明效力等同但内容存
发布时间:2022-03-22 点击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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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到2022年3月2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天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历下区,聊城市阳谷县、莘县,菏泽市定陶区,德州市陵城区,淄博市张店区,潍坊市昌邑区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
发布时间:2022-03-21 点击次数: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