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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到2021年11月26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北京市丰台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长清区、济阳区,临沂市兰陵县、北城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市齐河县、德城区,淄博市周村区,菏泽市定陶
发布时间:2021-11-22 点击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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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下午,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到济南市政务中心12345热线开展公益活动,对市民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回电解答。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
发布时间:2021-11-13 点击次数: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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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学习习主席讲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居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杰律师给大家传达讲话精神,内容涉及环境保护、光盘行动等!律所山东拆迁律师全体成员听完讲话精神,备受鼓舞,思想意识也得到了提高!大家一致
发布时间:2021-11-09 点击次数: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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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裁判文书山东省莘县人民法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次数: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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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本案涉案地块为国家征收土地,责任主体应为行政机关,村民委员会实施强制拆除村民房屋的行为并非行使村民自治权,而是协助行政机关实施的征收土地行为,在行政机关否认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的行为,应当认定行政机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次数: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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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原告涉案房屋位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域,根据“城中村”改造推进中的现实情况,结合第三人于诉讼中提供的成立拆迁小组,以及房屋已拆除的居民自愿协助未拆除户进行房屋拆除工作的签名捺印等证据材料等事实考量。虽然本案第三人北孝义村委会于本诉中积极
发布时间:2021-10-31 点击次数: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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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1、镇政府强拆房屋,已经被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确认违法。街道办事处应赔偿因违法拆除房屋造成的合法权益损失。2、为弥补强拆对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体现对强拆行为的惩罚性,本院认为,本案的搬迁奖励费可按2016年调整后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
发布时间:2021-10-31 点击次数: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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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的安置补偿工作,被告对原告的申请应予以答复。涉及原告主张地块的位置、性质和面积、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拨付和支付、原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计算和支付等
发布时间:2021-10-20 点击次数: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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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原被告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拒绝履行,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合同款项及利息。本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发布时间:2021-10-17 点击次数: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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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法工办复字〔2005〕1号,2005年1月5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
发布时间:2021-10-10 点击次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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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1 点击次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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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王某和郑某系交往多年的老朋友。自2018年8月起,郑某以承包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王某借款,至2019年6月王某用自己的信用卡刷卡套现后,又以现金、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出借给郑某10万元,双方在2019年6月1日对账后,郑某尚欠王
发布时间:2021-10-01 点击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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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行政机关(本案中为新泰市执法局)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面具有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有查处辖区内违法占地行为的法定职权,有对原告提起的非法占地查处申请进行处理的法定职责。《山东省行
发布时间:2021-09-24 点击次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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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到2021年9月25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天桥区,泰安市泰安区,淄博市沂源县,青岛市崂山区、黄岛区,潍坊市奎文区、寒亭区、昌乐县,济宁市汶上县,聊城市阳谷县,宿州市埇桥区等地参加征地拆
发布时间:2021-09-22 点击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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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到2021年9月17日,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济南市市中区,泰安市泰山区,聊城市东昌府区、阳谷县,济宁市金乡县,枣庄市薛城区,德州市禹城市,菏泽市定陶区,滨州市博兴县等地参加征地拆迁维权诉讼的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次数: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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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要旨1、原告建设房屋,陆续经过了政府各部门登记及村委会证明,并在测量中登记,虽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原告对自己建设的房屋拥有利益,对本案具有诉权,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2、原告的房屋被拆除后的受益主体首先为被告城建中心,应首先推
发布时间:2021-09-09 点击次数: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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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恪守“质量为本、信誉为天”的服务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核心,服务客户,回馈社会。基本案情:曹县砖庙镇张菜园村村民,2019年涉案房屋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因补偿不合理一直未达成协议。2020年1月10日被暴力强拆,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次数: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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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除法定情形外,应当书面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陈述权、申辩权,以及行政救济的途径,方式和期限等,未告知上述权利行政机关直接向相对人下达强制性执行文件的,相对人认为其侵害合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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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要旨原告所在村落属于经依法批准的矿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的改造区域,该项目的性质为采煤塌陷区,依据相关规定,对原告房屋进行搬迁避让属于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本案中被告直接以其名义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超越法定职权。且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南张村已出现
发布时间:2021-08-29 点击次数: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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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法院强制执行建筑物的使用权,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诉请确认该建筑物所处的土地归其所有。该诉请与法院的执行标的并无关系。因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建筑物的使用权,并非该建筑物的物权,并不适用“房地一体,房随地走”的处置原则。裁判文书 中华
发布时间:2021-08-22 点击次数: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