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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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依照法则规矩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征收团体悉数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子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团体悉数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付出土地补偿费、安排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人的社会保证费用,保证被征地农人的日子,保护被征地农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子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所的,还应当保证被征收人的寓居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婪、移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 承揽地被征收的,土地承揽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矩取得相应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土地承揽法》(2009修改)
第十六条 承揽方享有下列权力:
(一)依法享有承揽地运用、收益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转的权力,有权自主安排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揽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则、行政法规规矩的其他权力。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村庄土地承揽胶葛案件适用法则问题的解说>》
第一条 下列触及村庄土地承揽民事胶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揽合同胶葛;
(二)承揽经营权侵权胶葛;
(三)承揽经营权流转胶葛;
(四)承揽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胶葛;
(五)承揽经营权承继胶葛。
团体经济安排成员因未实践取得土地承揽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央求处理。
团体经济安排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 承揽地被依法征收,承揽方央求发包方给付现已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撑。
承揽方已将土地承揽经营权以转包、租借等办法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还有约好外,青苗补偿费归实践投入人悉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悉数人悉数。
第二十三条 承揽地被依法征收,扔掉一起安排的家庭承揽方,央求发包方给付现已收到的安排补助费的,应予支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实施法则》 (2011修订)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村庄团体经济安排悉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悉数者悉数。
征收土地的安排补助费有必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求安排的人员由村庄团体经济安排安排的,安排补助费付出给村庄团体经济安排,由村庄团体经济安排办理和运用;由其他单位安排的,安排补助费付出给安排单位;不需求一起安排的,安排补助费发放给被安排人员个人或许征得被安排人员赞同后用于付出被安排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排补助费运用状况的监督。